偷學者的研發成本少了,可以花更多精力仔細研究消費者的口味,或是乾脆跳到下一個新的科技時代或領域。


韓國的三星電子(Samsung),就是很好的例子。論類比科技,三星遠遠落後、毫無趕上的希望;結果卻跳進了數位時代,而大成功。


聰明的偷學者觀察過市場反應,再改良修飾自己的產品,把自己定位在回收似乎更穩當、也更有遠景的位置。

   
由於大部分的生產效益都被後續的許多改良瓜分,而不是落入原創者手裡。


這些改良者獲得利益,更有能力提供顧客一些品質更好的產品,而且成本大幅降低。


大部分的情況下,他們的總成本明顯較低,約是原創者負擔成本的六○%到七五%之間。

   
在這樣的薄利時代,毫厘的差距也可能影響巨大,偷學者因此有餘力採取具競爭力的行動,例如大幅壓低價格(將節餘的成本回饋給消費者)、推出更優越的產品(或服務)特色、行銷及服務更上層樓,或是提供更好的保固內容、拉長保固期(以補償自己品牌較不知名的弱點)。


更可以將這筆節餘用到真正的創新研發。

   
偷學者不敢自滿
還有,原創者常會因為功成名就而志得意滿,以至於低估了潛藏於後視鏡裡可能有人等著模仿,這是很嚴重的問題。

   
而偷學者由於採取後來居上的位置,對於其他跟著自己腳步前進的人往往會提高警覺,也比較懂得自我保護。


就如華碩電腦(Asustek)董事長施崇棠(Jonney Shih)說的:「我們不能忘記,總有人在後頭追趕我們。」

   
偷學者會努力讓自己和原創者有所區隔,因此往往對可能改變遊戲規則的科技特別留意。


音效和彩色問世後,為動畫開闢江山的先鋒都不願採用,只有迪士尼很快就體認到這些東西的潛力,而善加利用,結果脫穎而出成為龍頭。

   
最後,偷學者採行的模式往往不只一個,他們清楚知道,往前走的路不止一條,你可以做更進一步的模仿,也可做重點式的創新。


因此,利潤最高的創新發明中,往往包含著很高程度的模仿,這個事實應該不讓人意外。

   
高明的偷學是……
我在蒐集有名的企業模仿者例子時,發現其中有好幾家同時也以創新者聞名於世,包括沃爾瑪(Wal-Mart)、IBM、蘋果公司(Apple)、寶鹼(P & G)、宣偉塗料、卡蒂納健康集團(Cardinal Health)等等。

   
奇異電子是個充滿傳奇故事的創新者、被最多人借鏡學習的企業之一,同時也是個不斷取用別人點子的模仿者,例如快速的市場資訊情報網,是借鏡沃爾瑪,而新的產品研發方法則是取經自惠普。

   
諸如此類的企業,我才稱之為「偷學」——他們是「能創新的偷學者」(按,作者使用 innovation創新與imitation模仿結合的新字 imovation)。


他們了解模仿不但和創新不相牴觸,更是創新的支援後盾。

   
就如百事可樂前資深副總裁兼財務長萊尼奧.諾維爾(Lionel Nowell)所言,「即使我們一直在努力創新,我們還是要知道其他人有些什麼能耐,所以,有些創新產品,如今想來雖然弔詭,其實是受到模仿的驅動。


不過,即使我們有意去模仿,也會告訴自己必須讓它更上層樓,結果就把它變得幾如創新一般。」

   
特色不在新,而是會組合
曾任寶鹼公司首席技術總監的吉勃特.克勞德(Gilbert Cloyd)認為,足以讓人一眼就看出來的產品特色,往往不是來自新的元素,而是來自各種元素的組合方式,也就是我之後會提到的「結構整合」(assembly architecture),或「結構組合」(combinative architecture)。

   
會思考的偷學者知道何時該創新,何時該學別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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